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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试用期请事假或病假,对应的工资标准应该如何进行计算?

2026-08-20 07:01:02 浏览次数:1
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法定休假】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病假工资】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医疗期计算】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具体计算规则

一、 事假工资计算 二、 病假工资计算

结论与建议

事假:试用期员工请事假,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该期间的工资。 病假:试用期员工请病假,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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