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
这意味着,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符合领取条件的妇女,其获得的生育津贴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生育津贴不符合上述免税条件,或者用人单位以其他形式支付的生育相关津贴,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大部分情况下,依法领取的生育津贴是免税的,您收到的金额即为全额。如有不确定之处,建议直接向用人单位或当地社保、税务部门核实具体政策。